近年來,市場上的黑龍江“五常大米”造假泛濫。這些問題大米包括“雜牌米+香精”,以及“調(diào)和米”摻假等等。其中一個重要的造假手法,是收購外地的水稻到五常倒賣給當?shù)卮竺准庸て髽I(yè),再勾兌成“五常大米”進行銷售,從中賺取豐厚利潤。
去年底,黑龍江哈爾濱市依蘭縣發(fā)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意外暴露出“五常大米”造假迷局的冰山一角。
交通事故引發(fā)質(zhì)疑
翻著兒子倒賣水稻的賬本,劉焱力數(shù)度落淚。
去年底,丈夫邱廣生和兒子邱實在收糧途中遭遇車禍身亡。這意外的打擊,讓劉焱力經(jīng)歷了人生中最黑暗的時刻。
2014年12月5日下午放學后,在五常市沖河鎮(zhèn)中心小學擔任教師的劉焱力回到家中,丈夫和兒子正在吃飯,在座的還有兩位名叫梁金英和梁金彪的人。
劉焱力這才知道,丈夫和兒子要和這兩個人一起去外地找糧。
大約1個小時后,邱廣生、邱實、梁金英、梁金彪四人就開著車出發(fā)了。
晚上快7點的時候,劉焱力就接到依蘭縣交警方面的電話,警方說邱實等人在依蘭段服務區(qū)發(fā)生交通事故了,請家屬盡快趕去。
在趕往依蘭縣的路上,劉焱力接到了五常市公安局啟智派出所所長李潤民的電話,李在電話上指點她路應該怎么走。
五常市和依蘭縣同屬哈爾濱市的下轄市縣,兩地直線距離約250公里。
待劉焱力趕到依蘭縣時,李潤民及妻子、兒子李赫奇一家三口已經(jīng)先期到達。劉焱力后來才知道,同去收糧的梁金英和梁金彪是堂兄弟,均是李潤民舅家的孩子。
依蘭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2014年12月5日18時許,梁金英駕駛超速行駛的黑AD3298號捷達牌小型轎車,沿G1011國道由西向東行駛至依蘭段南側(cè)服務區(qū)時,因冰雪路面操作不當車輛撞到服務區(qū)衛(wèi)生間墻上,造成車內(nèi)乘車人邱實、邱廣生、梁金彪受傷,邱實、邱廣生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
同時,該交通事故認定書明確指出,牌照為“黑AD3298”的捷達牌小型轎車機動車的所有人,是五常市公安局。
在交通事故發(fā)生后,圍繞交通肇事賠償問題,劉焱力和李潤民多次協(xié)商談判未果。
劉焱力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李潤民家收水稻,丈夫邱廣生和兒子邱實是替他去尋找糧源。
李潤民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則回應稱,他的兒子李赫奇和邱實是很好的朋友,他們是合伙收水稻。李潤民還強調(diào),自己從未參與收水稻。
由于肇事車輛的所有人是五常市公安局,劉焱力也要求五常市公安局履行賠償責任。
2014年12月26日,五常市公安局向劉焱力下發(fā)了處理信訪事項答復意見書,大致內(nèi)容是:黑AD3298白色捷達車系2002年9月由中共五常市委辦公室購買,落戶于五常市公安局,但該車由統(tǒng)戰(zhàn)部管理并使用;2006年11月由中共五常市委辦公室將該車收回后多次轉(zhuǎn)賣,因此該車車主并非五常市公安局。
該意見書還寫道:“關(guān)于你的賠償問題,根據(jù)2001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連環(huán)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xù)原車主是否對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的復函,連環(huán)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xù),因車輛已交付,原車主既不能支配該車的運營,也不能從該車的運營中獲得利益,故原車主不應對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故對邱廣生、邱實交通事故死亡,五常市公安局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在五常市公安局拒絕賠償以及與李潤民談判未果的情況下,2015年2月,劉焱力將肇事車輛所有人五常市公安局以及機動車使用人李潤民、李赫奇起訴到依蘭縣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