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依蘭縣法院公開審理了該案件,庭審焦點集中在肇事車輛所有人是誰的問題上。
在法庭上,五常市公安局沒有拿出首次車轉(zhuǎn)讓的手續(xù)。劉焱力稱,“政府車輛應該公開拍賣,有一定程序,而公安局沒有相關拍賣手續(xù)證明。”
在打官司的同時,劉焱力還到黑龍江省有關門舉報李潤民作為公職人員利用公車經(jīng)商并造成嚴重傷亡的違紀行為。
對于肇事車輛是否歸屬五常市公安局問題,本刊記者致電曾參與處理劉焱力信訪事件的五常市公安局長副局長王誠,他稱“在外地出差,一兩句說不清,”讓記者聯(lián)系該局法制科長孫寶學。但孫寶學對于本刊采訪要求未予回復。
外地糧勾兌五常大米
6月4日,在五常市公安局啟智派出所,李潤民接受了《中國新聞周刊》的采訪。李潤民稱是他的兒子李赫奇在做水稻生意,一再強調(diào)自己沒有參與倒賣水稻。
去年,李赫奇畢業(yè)后沒有找到正式工作,一直在家待業(yè)。10月,秋收季節(jié),看到有人從外地往五常市販賣水稻,賺取大筆利潤,于是李赫奇也開始想做水稻生意。
“兒子對我說,‘爸,我也想做買賣’。我說你整吧。我在朋友那借了幾十萬,孩子自己也借了幾十萬,大概湊了八九十萬,他就開始倒騰水稻。五常(大米)沒什么可做的,大家都倒騰糧。”李潤民告訴《中國新聞周刊》。
據(jù)李潤民介紹,生意好的時候,每車水稻能掙到3000~5000元,但不好的時候,還有可能賠錢。收購的水稻一般是從佳木斯、牡丹江、依蘭附近購買的“假長粒”,也有部分是在五常當?shù)刭u的稻花香。
“起初,是‘稻伢子’跟我兒子李赫奇去外地收水稻,后來邱實也幫助我兒子收水稻。在央視把五常大米摻假曝光后,他們就停收幾天。他們前后收水稻不到一個月時間,12月5日就出了交通事故。別人的糧販子收幾十噸、上百噸都沒出事,這剛收十幾噸就出事了,說出去都磕磣!”李潤民說。
李潤民表示,李赫奇收的水稻主要銷往五常市內(nèi)的中糧米業(yè)(五常)分公司、藍天米業(yè)以及恒大米業(yè)。
劉焱力則稱,他們收的水稻基本都賣給中糧米業(yè)(五常)分公司,“因為中糧公司就在李潤民管轄的片區(qū),他能弄來指標。李赫奇剛畢業(yè),一個孩子能有什么關系背景,主要就是靠李潤民的關系弄來中糧內(nèi)部指標。他們從外地收水稻,每市斤1.51元,轉(zhuǎn)手賣給中糧公司的價格就是1.91元,賺取中間的差價。”
“中糧收糧是對外的,賣糧有的要排兩天兩夜,有時我們還要去中糧門口維護秩序。我后來了解,中糧是有指標的,但是咱們沒那個關系,也要不來指標。李赫奇一共收了幾十車糧,賣給中糧大約有8~10車吧,這些我先前都不知道,是事后聽說的。我沒有參與經(jīng)商。”李潤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