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說明
2015年3月26日記者昨日從省環(huán)保廳獲悉,今年,我省將對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全面實施拆除或清潔能源替代改造。
按照規(guī)定,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縣(市)區(qū)建成區(qū)集中供熱供氣覆蓋區(qū)內所有機關事業(yè)單位、鐵路、工業(yè)企業(yè)、住宅小區(qū)、賓館和浴池等單位的燃煤鍋爐均為拆改對象。10月31日前,全省將完成849臺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拆除或清潔能源改造。
燃煤鍋爐拆除標準是:原則上以不能恢復使用為標準,做到鍋爐主體移位,煙囪拆除,所有連接管道和線路切斷,并注銷鍋爐有關手續(xù)。因客觀條件限制無法實施主體拆除的,要切除上下水和電路,拆除鼓風機、電機等主要配套設備,做到斷電、斷水。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標準:原則上使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煤制氣、電、生物質成型燃料等清潔能源。據(jù)悉,對完成列入本方案燃煤鍋爐拆改任務的單位,我省將按鍋爐容量予以一定的資金補貼。